纪委书记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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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信箱举报须知
一、受理范围
1. 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2.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部门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等。
二、举报方式
来信邮寄:盐城市盐都区野丁村二组市公交调度中心,监督检查室(邮编224000)
举报电话:0515-86806557、86806559
举报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三、相关要求
1.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人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2. 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